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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西日报时间:2021-10-27 10:39:57

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市)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0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548号)精神,结合我市新闻工作需要,现就2021年度全市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组织管理

2021年度全市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晋中市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我市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

4.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

5.近3年内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新闻管理部门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员;

(2)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员;

(3)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报道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新闻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二)学历条件。

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长期在基层一线、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基层一线人员指在县(市、区)新闻单位专职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资历条件

申报记者(编辑),任助理记者(编辑)满4年,即为2017年底前任现职。获得硕士学位者申报记者、编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即为2019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任职时间以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根据有关规定在新闻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的时间为准(从机关流动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除外)。

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新闻采编满1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

首次取得新闻记者证且尚无专业技术职称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初级职称基本标准(即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新闻采编满1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的,视为取得初级职称。

(四)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1、申报助理记者、编辑要熟练掌握采编专业技能。有较系统的新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熟悉自己所从事新闻领域的基本情况,能较好地处理各种新闻体裁的作品,有一定的写作水平。

须提供3篇以上作为主要成员采写的新闻稿件,或者是3个(期)参与编辑制作的版面、栏目、节目或者是融媒体作品。

2、申报记者、编辑要熟练掌握采编专业技能,承担完成多项采编任务,新闻作品受到好评;有一定工作成绩,有较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对新闻专业的某一方面有一定研究,公开发表、出版过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和专业著作。

需提供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采写3篇新闻稿件,或者是3个参与编辑制作的版面、栏目、节目或者是融媒体作品,取得较好宣传效果。

(五)业绩成果条件

1.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

具备新闻采访、写作、编辑等开展工作的专业能力。

2.申报记者、编辑

(1)承担多项采编任务,代表作品受到好评。

(2)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或省市级综合性报纸理论版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有价值学术论文1篇以上。

(3)新闻作品满足下列奖项之一:

①“山西新闻奖”三等奖以上;

②“山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节目奖二等奖以上;

③省委宣传部表彰的一类“优秀新闻作品”(限第一完成人)。

④“晋中新闻奖”二等奖以上;

⑤“晋中新闻奖”三等奖2件;

在总编室、报社夜班编辑采编岗位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人员,其获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4)长期在基层一线,大专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记者、编辑的,专业工龄需满15年,即为2006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新闻作品满足下列奖项之一:

①“山西新闻奖”三等奖以上2件;

②“山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节目奖二等奖以上2件;

③省委宣传部表彰的特别“优秀新闻作品”(限第一完成人)。

④“晋中新闻奖”二等奖2件;

⑤“晋中新闻奖”三等奖3件。

(六)考核条件

申报中级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近4年的考核结果必须在合格以上。

(七)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及我省有关要求,申报评审者要进行脱产学习。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及考核结果将逐步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考条件。

(八)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满足“申报评审条件”的第(一)条、第(六)条、第(七)条,以及第(五)条中的论文、论著要求,且近3年年度考核有1次以上优秀等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等条件要求破格申报评审。

申报记者、编辑的,须为主要完成人(前2名),至少满足下列奖项之一:

(1)“中国新闻奖”三等奖以上1件;

(2)“山西新闻奖二等奖”2件;

(3)“山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节目一等奖2件;

(4)“晋中新闻奖”一等奖3件。

(九)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新闻记者的职称评审。

因表现突出获得“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等同于获得“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获得“山西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和“记一等功个人”、“记二等功个人”、“记三等功个人”的人员,分别等同于获得“山西新闻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嘉奖”的人员,等同于撰写普通新闻专业论文1篇。 获得“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复工复产贡献突出的十佳新闻工作者”称号,等同于获得晋中新闻奖二等奖。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凡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须报送新增业绩成果(代表性新闻作品、节目策划案、融媒体产品等)1项以上。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要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出具推荐意见。

(三)逐级申报审核。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审核后报中级评委会。各县(区市)申报人员由本单位、县(区、市)人社局审核后报送中级评委会。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出具鉴定意见,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中级评委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中级评委会。

(四)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关于记者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0号)指出,要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申报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应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同时指出要稳步有序推进改革,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工作。依据文件精神,本年度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不将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作为必要条件,从2023年起,将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列为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必要条件。

(二)关于答辩 参加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答辩,综合采用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实行答辩末位淘汰制。论文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内容,一律用“本人,本单位,本部门,本县(区、市)”等表示。

(三)关于获奖 评审条件中的获奖要求,均须是在任现职期间完成的本专业作品,经政府规定部门组织,按规定程序进行评审选定相应等级奖项的获奖人员。本人须有评奖部门颁发的一级证书。获得省委宣传部“优秀新闻作品”奖项的人员须提供表彰文件复印件及作为第一完成人的佐证材料。任现职期间完成的一件作品多次获奖,一律以最高奖励一次性计算。新闻作品集体奖须附原始发稿签批单复印件,经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方可申报。

(四)关于论文 评审条件所要求的论文,均须是本人任现职期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撰写完成,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和省市级报纸上发表,并与本人从事新闻专业相一致的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

论文发表报纸期刊认定参照山西省新闻系列高评委“新闻专业报纸期刊参考目录”。尚未列入新闻专业报纸期刊参考目录的期刊,以期刊分类号“G2”且被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定为学术期刊为认定依据。

在中央主要媒体或国家新闻专业报纸理论版面上发表的论文等同于核心期刊论文。在《山西日报》及《山西经济日报》理论版面上发表的论文等同于普通专业论文。

所提交的论文均须附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并加盖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的公章。如发现论文抄袭造假,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五)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申报人所填报的反映本人学历、任职经历、专业能力、业绩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均以原始证件、文件和已经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书籍为准。除此以外,一切证明材料均无效。

1.单位推荐报告、审核意见函、三公示证明文件。推荐报告要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作出全面评价;审核意见函对照申报条件,写明申报人符合哪些条款,连同“三公示”证明文件(即评审条件、评议办法程序,申报人个人材料、单位推荐意见三公示,且每个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破格晋升者还须申报单位的破格推荐意见,对照破格申报条件,具体写明符合破格条件的哪些条款,加盖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区、市)人社局人事(职改)部门公章。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级一式4份,初级一式3份(需胶封)。申报人员政审情况、学历、业绩、成果等要如实填写,由报送单位负责审核并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代表作品要求。评审者提供的代表作品与工作岗位对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音视频报纸刊播稿件;宣传报道方案;节目(栏目)策划;稿件审校;编排版面;融媒体作品、新媒体(页面)等。作品后刊播的时间、体裁、版面、栏目(节目)、载体、推荐理由等;代表作品字数不限,使用代表作专用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表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单位考核)、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聘书以及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要提供原件并复印件。各类证件一律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封面用淡蓝色,标题为“新闻系列中、初级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并注明姓名、单位、拟评资格;封二为卷内目录,标清序号、内容及页码。材料装订不合规格的不予受理。

5.答辩论文。申报中级提交的答辩论文,应为任现职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合作完成。论文须用A3纸打印,一式5份,加盖推荐单位及各县(区、市)人事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公章。

6.报送的材料要求规范、清晰、齐全,手续完备,需要盖章的项目必须盖章,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将不予受理。

7.上述申报评审纸质资料一律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由主管单位统一报送,中评委办公室不受理个人报送事宜。

8.报送时间为11月8日-11月12日,过期不予接收。报送地点:中共晋中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市委主楼621室)。 联系人:郝利斌 赵砾青,联系电话: 0354-2636129。

9.本意见中未及事宜按照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管理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资料和表格,请登录晋中新闻网(www.sxjzxww.com)进行查询下载。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晋中市委宣传部

2021年10月26日

 


2021年度晋中市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