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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民送归

——刘奋熙

来源:晋中晚报时间:2025-08-13

刘奋熙,字振翼,又字汝贤,号筱岩,清咸丰七年(1857年)出生于祁县贾令镇塔寺村,曾任贵州天柱县县令。

在清代历史上,流传着贵州天柱县县令刘奋熙任满被苗族老乡送回祁县老家的故事。

刘奋熙,字振翼,又字汝贤,号筱岩,清咸丰七年(1857年)出生于祁县贾令镇塔寺村,幼年时家境优越、衣食无忧。父亲见他禀赋不凡、聪明好学,便将先生请到家里教他读书。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他还未成年父亲便离世,家道中落,仅靠出租田地过日子。刘奋熙刻苦求学,先后进入县级、省级学校求学,受到山西学政的赏识,29岁初试中举,34岁考中进士,任职贵州天柱县县令。他在任期内“两袖清风,毫无官场习气,而志量识见更为远大,恒以圣贤之学自励,且引天下事为己任”的从政之要,不仅赢得了朝廷的好评,还获得了当地民众的拥戴。

天柱县位于贵州东部的黔东湘西结合处清水江下游,境内地形复杂,以中低山丘为主,山峦起伏,峡谷、盆地相互交错,地处边陲,遥远偏僻。1893年,刘奋熙被朝廷任命为该县县令,亲友纷纷劝阻,他严肃地说:“我们的老乡于成龙不也是只身赴广西罗城上任的吗?我怎敢不以他为榜样去天柱呢?”就这样,刘奋熙辞别父老,带了一名书童,毅然赴任。

到达天柱县后,刘奋熙首先修缮了破败不堪的县衙,找来当地的乡民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同时,操练乡团、查缉土匪,迅速与当地民众建立了互信关系。当时,这里有个土匪独踞深山,经常从县衙附近的百姓家中抢夺财物,百姓的告状信在县衙里摞了一尺多高。以除暴安良、伸张正义为己任的刘奋熙,悄悄带着衙役潜入土匪常去的地方,在院墙上布网,待这个土匪进院后一举擒拿,经严格审问,依法将其斩首示众。其余土匪见状,纷纷到县衙投诚,随后回乡务农,当地民众过上了安稳的日子。

刘奋熙十分重视教育,到任半年,就把领到的俸银全部投入到县书院的修缮工程中,并为书院购买了书籍。他还撰写了《团务条约》《劝诫匪徒示谕》《禁种罂粟策》等布告和文书,在全县广为张贴,倡导文明风尚。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刘奋熙坚持民本思想,实施了“裁陋规以祛弊政”,注重“卫民生”。他以“选清吏为大要”,主张让官吏成为与当地民众心连心的当家人,撰写了《孝廉方正源流考》《六朝人才对》等文章,提出了“整饬吏治、选拔清吏”“为民除害”等建议。他全力维护民族团结,鼓励和睦相处、同舟共济,对当地少数民族实行减免税赋等优惠政策。这些举措展现了他敏锐的分析能力和卓越的管理才能,彰显了他除积弊、施善政的拳拳之心。

当时的贵州制军崧锡侯对他有“志趣纯正,悃愊无华”的赞誉。晋商大贾渠本翘在撰写《刘公振翼事略》时,也将他奉为“一时有‘神君’之誉”。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刘奋熙任满回乡,天柱县民众制作了“万民伞”送给他,褒扬其无私奉献的为民情怀。更为可贵的是,刘奋熙廉洁从政,任职3年不仅身无长物,连俸禄也没剩多少,可以带回家的只有上任时带来的书籍和衣物,连返回家乡的盘缠都凑不齐,不得不向在贵州做边贸生意的老乡借了银子才得以成行。在官吏贪腐成风的清廷,这位清廉官员的行为多么可贵。

离别之时,当地民众身着鲜艳的民族服装,手捧自己酿造的风味美酒,“栈于郊外”恭送刘奋熙,场面十分感人。情笃深,行致远,部分民众坚持一路随行,历经数月跋山涉水、风餐露宿,悉心照料和陪伴刘奋熙荣归故里。有资料记载:“有数苗人,依恋尤至,请从公至晋,公慰谕之,跋涉数千里卫公至里乃泣而去。”

刘奋熙归乡后,发现家里落败得一贫如洗,只有白发苍苍的母亲日思夜想地盼他归来。自此,刘奋熙设馆授徒,一面从事教学,一面兼职郎中,以此养家糊口、赡养母亲。同时,刘奋熙笔耕不辍、著书立说,“窃叹近世之士非耽于破碎之考据,即溺于腐滥之时文”,通过“纸寿千年”的流传,表达他“明体达用”的观点,寄予对未来的期盼与向往。据其子刘伟等记述,刘奋熙有《阳明集》《明儒学案杂钞》《汉魏唐宋诗钞》《古文选腴》等流传后世。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刘奋熙因病离世,年仅43岁,其平凡的人生旅程展示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纯洁品格,吟诵了一首民族团结、休戚与共的千古赞歌。